旅馆在古代中国又被称为逆旅、客舍、客馆、客店、邸店、邸舍等等,它有着悠久的历史。《周礼·地官·遗人》云:“凡国野之道,十里有庐,庐有饮食;三十里有宿,宿有路室,路室有委;五十里有市,市有侯馆,侯馆有积。”这是有关旅馆的较早的文献记录。秦国的“商鞅变法”,就涉及到了旅馆的管理。史载:“秦孝公卒,太子立。公子虔之徒告商君欲反,发吏捕商君。商君亡至关下,欲舍客舍。客人不知其是商君也,曰:‘商君之法,舍人无验者坐之。’商君喟然叹曰:‘嗟乎,为法之敝,一至此哉!去之魏。”这不仅反映政府的管理已延伸到了旅馆,而且反映出战国时期已存在私人旅馆。
《清明上河图》中的旅馆“久住王员外家”
中国古代旅馆包括有国家办的或称之官办的,属于接待性质的旅馆,如驿站、馆驿、诸侯馆等;有民办的或称之商办的旅馆,如逆旅、旅店、客店、旅馆等;有介于官、民之间的皇室行宫、苑囿、会馆、养士馆等。从旅馆经费来源看,有的旅馆费用开支全部或部分来自国家供给或补贴,如驿站、馆驿等;有的旅馆费用开支则来源于向旅客收取的膳宿费,如各种类型的民间旅馆;有的则来源于以各种形式和方式获取的资金,如寺院客舍、会馆、养士馆。
从旅馆的提供功能和属性上看,有商业性的民间旅馆如旅店、邸店、招商旅店等;有接待性旅馆,如养士馆、会馆,皇室的行宫、苑囿等;有政治性的官办旅馆,如驿站、馆驿、诸侯馆等。
《清明上河图》中的脚店
而这些旅馆的功能和任务,除了对官办旅馆而言完成国家的外交、军事、统治等任务或实现集体、个人非盈利性目的之外,主要任务便是接待行旅者,完成供给食、宿等服务接待功能和任务,所有古代旅馆都具有此功能。唐代旅馆的档次不一,设施也有差别。《太平广记》记载,李靖“行次灵石旅舍,既设床,炉中烹肉且熟,张氏以发长委地,立梳床前”。从中我们可以看到旅馆里最一般的设施,有卧床、炉子等食宿设施。唐代旅馆也可以提供超常服务和定制服务,有的就开设了租赁、寄存等业务。《通典》卷七记载“每店皆有驴赁,客乘倏忽数十里”,讲的就是这种情形。
可见,已经有了类型多样的旅店,能够为古代旅行生活提供较为全面的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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