听一曲《高山流水》,或弹一曲《梅花三弄》,自古被视为一件雅事。人乐百事兴,文人追求琴、棋、书、画,把琴放在第一位,宋代苏东坡“千古廖落独琴在,犹如老仙不死阅兴亡。”可见琴在文人眼里不仅雅而且关乎智慧和事业。琴桌作为专门放置琴的器具,为弹奏者演绎美妙音乐不可或缺,自然也就成了颇具人文雅趣之物了。
古时琴家操琴,往往置琴于膝上,这样难免因琴放置不稳固而影响弹奏效果。为了解决这个问题,宋朝以后琴桌便普遍使用了。宋人赵希鹄的《洞天清录集》曾记载:“琴桌须作维摩样,庶案脚不碍人膝……宜石面为第一,次用坚木厚为面,再三加灰漆,亦令厚,四脚令壮……若得大柏、大枣木,不用鳔合,以漆合之,尤妙。”
古时,抚琴是士大夫的文化象征,琴桌随琴器而生,此外还有琴几、琴架、琴台。琴桌的样式在古代绘画中常常出现,由于专为弹琴而制,故工匠以琴而作,有大有小。早期的琴桌为使弹琴时产生共鸣,往往用石或空心砖做面。用木材制作的亦都需用相当厚的木材。一般在桌板里设有空层,以空洞的虚箱扩大琴弦的尾音,揉搓之间,合于共鸣。因此琴桌中的虚箱也可以称为共鸣箱。
到了清代,琴桌除了供演奏用之外,还有了陈设的功能。主人将其置于厅堂中,往往以示清雅。清代的琴桌式样多,制作亦较讲究外形,对弹琴时的音色美好与否反而忽略了。清代琴桌的形制,主要有平头式和书卷式。这种琴桌在制作过程中,木作工艺基本大同小异,但在纹饰的设计方面差别很大,雕工要求很高。花纹主要布置在琴桌前后和腿部,技法有透雕和浮雕及攒接。因清式琴桌透雕繁复,漆工处理很不容易,有时漆工工时比木工还多。琴桌纹饰有凤纹、龙纹、拐子纹及卷绳纹等。
在现代社会,虽然音乐的发展早就超越了前人,但在琴桌的讲究上,未必能达到古人的境界。有不少操琴者,在演奏乐曲时并不用专用琴桌,而是用较低的普通桌子,甚至是常用的写字台。多数专业人士还是非常重视琴桌的配置,因为一般桌子都相对较高,会对左右手的按弦和弹奏都造成不便,容易造成操琴者端肩时浑身紧张等,这些都会妨碍琴心交流和情感抒发。因此,专业的操琴者,最好还是有张漂亮而又适宜弹奏的琴桌。专用琴桌一般比普通桌子短小,也相对较矮。一般长约100—110厘米,宽约40厘米,高约70—72厘米。当然也有长过琴体的大号琴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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